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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再审?

发布时间: 2018年9月15日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jxzmxb.com/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哪些情况下是我们不能申请再审呢找法小编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形不能申请再审的内容,仅供参考: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法院再审的;

  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2、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 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3、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5、人民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查看全文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的性质必须是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只能对有民事权益争议的诉讼案件依职权提起再审,对于无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讼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再审。

  2.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必须是以判决、裁定方式结案的案件,而且必须是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查看全文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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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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