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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4日 广州刑事律师   http://www.jxzmxb.com/

现今时代,醉酒驾驶也是不少的,醉酒驾驶多少程度上会触犯一点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他酒驾的时候,不管有没有对周围的事物造成危害,就已经是威胁到了我们的公共安全的,这个我们要有一定的认知。下面我们来了解了解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缺一不可。缺少一个要件就无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就无法确立罪行,希望我的回答有帮助到你,如果还有想了解的欢迎到大律师网咨询律师。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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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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